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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篇 第二百七十六章 李白那些事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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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时杜甫才33岁,李44岁,高;.意气风发踌躇满志之时。

其中以李白最有豪情壮志,当先满饮一杯大声说,“凭小子胸中之才,如遇明主,为宰相之位,易如俯拾草芥,使寰宇大定,海内清一,谈笑间之事尔”,显然对自己的才华和未来的前途,充满了自信和自得。

最年轻的杜甫,生性比较敦厚,接着也说“至君尧舜、醇化风俗、济时爱民,不惜此身”,他主张的是王佐奉君,想魏征之流一样,做一面君王的明镜,也算相当的塌塌实实。

到了高适则最低调,只是放下酒杯,笑笑说“古人云,陈力而就列,高某不才,自持才德,得一扬益节度使尔”却是充满了相当的现实和功利的味道,因此被人笑称为——高扬益。

然后才是,纯粹我个人一点点的私心,我只是想去看看李白,顺便给自己放个假,自出成都以来龙武军就和救火队一样,到处疲于奔命的充当堵窟窿,补漏洞的任务。而这个时代大部分的名人,象杜甫已经收于门下,王维在官学开宗,王畅龄在成都受学,只要在世的我多已经见过,就剩这位诗仙了,顺便看看还能为这位已经很倒霉,将来还要更倒霉的老先生,做些什么。毕竟他已经五十六岁了,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了。

来到这个时代之前对这位诗仙,我和多数国人一样有一种复杂而向往的情怀。

生于碎叶,五随入蜀,15岁学剑术,好神仙之道,20已经游侠天下,30岁已经名动京华40岁闻达上听奇一般的人物和经历。

异域情调、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所有诗文。李白是没有故乡的,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,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。他由碎叶入蜀。由蜀入荆楚入山东。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,沸腾地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,他永远行走在漂泊地长路上。饮他的酒,洒他的泪,唱他地歌。诗人拒绝根的存在。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:把生命看做一场纯粹的漂泊,并这样实践着,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。

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。“我本楚狂人,凤歌笑孔丘。”所有读书人心目中地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。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。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。在他眼里,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。“齐有倜傥生,鲁连特高妙……意轻千金裘,顾向平原笑。吾亦淡荡人,拂衣可同调。”(李白《古风其十》)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。

所谓时事弄人,岁月苍茫,以要求最低的高适,反而政治成就最高,两度拜相,数出为节度使,历任扬州大都督、淮南节度使、剑南节度使,远远朝过了当初的抱负;

而杜甫虽然一辈子多数时间穷困潦倒,怀才不遇,最后要投靠高适养老,但起码还以出奔西北的义臣身份受到赏识,当过左拾遗、工部员外郎等官职,虽然不太得意,但起码有过报国的机会,世人称之为杜工部;

只有李白同学才情心气最高,却最是时运不济,自被皇帝放逐出长安就运气用光,一直在倒霉,晚年自以为投了明主,结果却是个遗臭万年的叛贼,自己也被当做叛臣一党流放夜郎。

这三个人的志向和境遇,可以代表安史之乱中大多数名士文人的典型。

李白自

五好剑术”,他二十几岁便“仗剑去国,辞亲远游”(今扬州)不到一年。“散金三十万,有落魄公子,悉皆济之”。这都是些游侠行径。即使闯进了朝廷,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。力士脱靴。贵妃捧墨,御手调羹。他要求权贵尊重他,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才好。他不习惯仰视。他之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地信任。这一切足以令权贵齿冷,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。

但到这个时空,随着相关的人和事物,接触的点点滴滴越多,就越褪去那层神圣的光彩。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切。

据说当年李白、杜甫、高适三人,同为近交好友,一起出游,同时做客于北海太守兼大书法家李府上,一日饮宴,身长者兼主人地李突发其想说“诸君皆当今名士,何不学古人,各言尔志呼”

这其实就是南北朝传下来品评名士的遗风,对士林中地地位,有重大的影响。这三人,也同时代表了诗坛三大流派风格,一个是轻傲狂放的游侠派,一个忧国忧民的写实派,一个边塞特色的军旅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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