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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熟[娱乐圈] 第20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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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夏天乐队的第一首原创,也是齐礼和焦棠第一次灵魂碰撞。

齐礼长大后声线没有少年时那么清澈,只有唱高音时,偶尔带一点少年音。焦棠的声音还和十年前一样,几乎没有什么变化。两个人声线合在一起时,现场所有人感觉到头皮发麻的震撼。

他们分则各自为王,合则震麻人天灵盖。

顶级配合,极限的默契,副歌高/潮时,他们的目光撞上了,没有人移开,他们看着彼此唱完了剩余的部分。

第22章

年轻一辈的歌手需要舞台需要修音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唱歌,她就这么轻松地张口就来。

焦棠的实力相当的震撼,连导演都围了过来。

吉他是突然合了进来,焦棠抬眼猝不及防看到对面的齐礼。他穿着白色T恤,白色休闲裤子,歪戴着白色渔夫帽,姿态散漫地倚靠在野餐椅上。怀里抱着她的吉他,修长的腿恣意地横放着,黑眸注视着她,手指拨着吉他。

他们在音乐上的默契不需要说话,拿起乐器,他们的世界便相通了。那是一种灵魂上的契合,百分百的匹配率。

席宇放下手里铁签,抽纸擦手,拿起了他的贝斯背到了身上。

《我会死在明天》是齐礼带的节奏,合作太多次了,吉他响起的那一刻,焦棠不由自主跟了上去。

太默契也不是什么好事。

动作先于大脑,也就做了很多身不由己的事。

一场始于临时起意的表演,最后结果不输于任何舞台。

结束那一刻,现场先是寂静,然后是尖叫和掌声。

他是音乐人,他不是厨子。

虽然他如今大部分时间只能在屏幕前做厨子,可他血液里流淌着的是音符,他的音乐梦从来没有灭过。

没有交流,没有指挥,他们的乐器默契地合到了一起,成了一首熟悉的旋律。这个旋律的名字叫《我会死在明天》,齐礼十七岁写的歌,他的成名曲,曾经红遍大江南北,发行就破亿。

这首歌是十年前的今天,齐礼坐在长源镇那片废墟里写的。当时他们什么都没有,工作室被砸了,鼓坏了,吉他碎了,焦棠用手机里的架子鼓乐器软件,给齐礼配音。

曲子是摇滚风格,主乐器是吉他和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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